【招生訊息】108學年度亞太所碩士班考試、推甄及在職專班招生簡介
➤ 考試入學
- 報名資格: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 學 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108學年度招生名額:
◆ 甲組 (政治組):4名
◆ 乙組 (經濟組):4名
◆ 丙組 (法律組):4名
( 以本校教務處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 )
- 108學年度考試科目學年度考試科目:
◆ 甲組 (政治組):亞太區域政治
◆ 乙組 (經濟組):經濟學
◆ 丙組 (法律組):法學緒論
* 詳細與正確資訊請參閱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簡章查詢網頁。
➤ 推薦甄試
- 報名資格: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 學 士學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本系所不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108學年度招生名額:
◆ 甲組 (政治組):6名
◆ 乙組 (經濟組):6名
◆ 丙組 (法律組):6名
( 以本校教務處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 )
- 甄試方式:
一、 審查(佔 60%)
二、 面試(佔 40%)
◎ 初審成績特優者:依初審成績逕行錄取。
◎ 其他考生總成績:審查成績*60%+面試成績*40%。
* 詳細與正確資訊請參閱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簡章查詢網頁。
➤ 在職專班
- 報名資格:
◆ 凡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
位或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
◆ 本系所招收入學大學碩士班同等學力第七條「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 具有上述資格者,尚須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一年以上,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
計算);前述「在公私立機構服務一年以上」,依服務年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不限定在同一機
構,具現職者,現職年資計算至入學年度註冊月最後一日止。
- 108學年度招生名額:
在職生 25 名 (以同等學力第七條資格報考者至多錄取3名)
( 以本校教務處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準 )
- 甄試方式:
◆ 第一階段: 審查(佔 40%)
◆ 第二階段: 面試(佔 60%)
◆ 總成績計算方式:審查成績*40%+面試成績*60%。
◆ 無筆試
* 詳細與正確資訊請參閱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簡章查詢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