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訊息】10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申辦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自2/2日起(至2/27止)開放接受申請。
本(10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修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自民國103年2月2日起,至2月27日止,開放接受申請。
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相關系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國立中山大學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本辦法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
預研生錄取本所碩士班之名額以每年三名為上限,且包含於當學年度本所碩士班之招生名額中。
申請者需繳交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
(二)研究計畫書。
(三)大學前五學期之成績單與名次。
(四)教授推薦函兩份。
(五)其他可茲證明其研究能力之文件。
其餘相關辦法詳情請參照: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
相關附件檔案如下:
※附件一、本校五學年學、碩士學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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