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遴選所長延長公告
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遴選所長 延長公告
一、本所公開遴聘專任所長人選,起聘日期:2016年8月1日起,歡迎推薦參選或自行申請參選。
二、候選人除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任用資格外,並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社會科學相關領域的博士學位
(二)具教授或等同於中研院研究員資格
(三)於2016年8月1日未滿62足歲
三、本所所長候選人尚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於相關學術領域發表具審查機制之學術著作至少一篇(含期刊、專書論文集或專書);
(二)近三年承接至少一件產學合作計畫(如科技部計畫或建教合作案等);
(三)其他學術優良表現。
四、遴聘資料:
(一)個人資料(包含候選人學經歷、履歷自述、著作目錄)
(二)教育部教授證書影本(國外大學教授請提相關資料)
(三)治所理念
五、被推薦之所外候選人須於政見發表會前蒞臨本所舉行學術演講。
六、上述資料請於2016年6月13日(週一)下午5點前寄(送)達
( icapaa@mail.nsysu.edu.tw)
(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所長遴選委員會 收
七、如有相關不明事宜,請逕洽: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遴選委員會召集人。
電話:(07)525-2000轉5571、5579;
傳真:(07)525-5571;
網址:http://icaps.nsysu.edu.tw/files/14-1122-151698,r11-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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