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辦法
本所所增設此助學金是為了鼓勵及勉勵本所學生在學期間之努力向學而設立,亦期望本所學生在所辦工讀期間能自動自發。
新生入學者:需提供成績單、清寒證明以及其他有力證明文件。
舊生申請者:以上次或在所辦表現為標準,及可附上其他有力證明文件(成績單、清寒證明)。
為公平起見,每次工讀之報名,將依報名截止
本所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所工讀辦法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持續至本所工讀,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請於報名表中填寫可以聯絡到報名學生本人之手機號碼及e-mail,報名後之聯絡事宜將主要透過e-mail通知,若因所填寫之e-mail有問題導致權益受損,恕不負責。
業務聯絡人: 林佩霓(07)5252-000 ext.5571